2019年8月8日 星期四

民國時期的貨幣


1914年北洋政府推出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貨幣;根據這一規定,於191412月及19152月,先後由造幣總廠及江南造幣廠開鑄一圓銀幣,幣面鐫刻袁世凱頭像,俗稱「袁頭幣」或「袁大頭」。另外橫跨整個民國時期,各地的地方軍閥都發行自己的貨幣,而中央政府對此無可奈何,比如貴州的黔幣,雲南的滇幣,以及各式各樣種類繁多的軍用票。

民國初期以銅元(俗稱「銅鐳」)代清末銅錢為輔幣,原來規定每個銅元可當銅錢10文(枚)用,10個銅元為1角。大約在1930年左右,竟貶值至1角可換得32個銅元。

當時市面流通的銀毫大部分是清宣統年間的福建、廣東兩省鑄造的「龍毫」,有雙角(2角)、單角(1角)兩種,其他如「江南」、「湖南」和「湖北」等省鑄造的銀毫,在市區流通較少,甚至被拒絕使用。後來又有「福建官局造」的鑄版,但只有雙角而無單角。1918年陳炯明率領粵軍入閩,建立「閩南護法區」以後,曾鑄造民國八年、民國九年兩種雙角銀毫,品質比「龍毫」差,比值亦較低,而且使用不甚普遍,僅限於統轄地區。由於各種銀毫的品質不高,比值就降到十三四角為銀元一元。1924年北洋軍閥張毅統治漳州以後,在本市竹巷下南方巷右邊大厝內,籌設造幣廠,鑄造民國十三年版的雙角銀毫,銀質極差,而且逐版降低品質。張毅持其割據地方的勢力,擅自規定以145分比值為銀幣1元,強迫在市面使用,人民懾其淫威而不敢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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