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 星期四

南京大屠殺


南京大屠殺指19311945年中國抗日戰爭期間,中華民國在南京保衛戰中失利、首都南京於19371213日淪陷後,在華中派遣軍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師團長穀壽夫指揮下,侵華日軍于南京及附近地區進行長達6周的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大屠殺和姦淫、放火、搶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殺中,大量平民及戰俘被日軍殺害,無數家庭支離破碎,南京大屠殺的遇難人數超過30萬。

日軍早在攻入南京之前就開始對南京周邊地區的狂轟濫炸。193711月,日本陸軍航空本部通過了《航空部隊使用法》,其中第103條規定:「戰略攻擊的實施,屬於破壞要地內包括政治、經濟、產業等中樞機關,並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襲市民,給國民造成極大恐怖,挫敗其意志。」這是人類戰爭史上第一次明文規定可以在戰爭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為目標實施空襲,突破了戰爭倫理的底線。據當時南京的守軍軍官郭歧留下來的回憶錄,可知,在日軍未進城以前,有外籍人士請求中日雙方,設立難民區,不准有軍事設備及武裝官兵進去。難民區成立之後,凡是留在南京的難民,扶老攜幼,爭先恐後,三十餘萬難民通通搬到裡面。但在1211日上午,日軍的飛機在難民區,不斷投下炮彈、炸彈,使難民區成為了南京的屠場。

更有甚者,如在一個院落內發現了武器,則全院槍斃;如果墻外發現了軍衣,院內的人至少也得死一半。日軍視中國軍民之生命簡直不如一蟲蟻,對老人也絲毫沒有同情心。在回憶錄中記載了日軍對老人的惡行,他們逼迫一位六十歲的纏足老太婆,站在高約餘丈的木樁上,他們扶上去跌下來,拍手大笑,如此三四次,把老人跌死了,他們仍然在拍手大笑。日軍窮兇極惡,實為人類恥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