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

商鞅變法

商鞅(公元前395-公元前338年),戰國時衞國國君的後裔,故稱衛鞅。商鞅早年學習法家、兵家、雜家思想,後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又對魏惠王說:「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投奔別國。」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皆不採納。公叔痤轉而讓商鞅趕緊離開魏國。

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在國內發布求賢令,便投奔秦國。商鞅會見秦孝公時向他大談變法治國之策,獲得孝公的採納。公元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

徙木立信

      商鞅頒行新法之前為了取信於民,派人在國都後邊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告知百姓誰人能將之搬到城門,便賞賜十金。百姓們都感到很詫異,沒有人去搬。後商鞅將賞金追加至五十兩,終於有個人將木頭搬到北門,果然獲得賞金五十兩。商鞅藉此表明令出必行,史稱「徙木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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