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

商鞅變法的內容與作法自斃

商鞅變法的內容

1.制定連坐法,輕罪用重刑
按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的戶籍編制,建立告發和同罪連坐的制度。主張輕罪用重刑,這樣百姓連輕罪也不敢犯,重罪更不敢犯。

2.勇於公戰,怯於私鬥
頒布按軍功賞賜的二十等爵制度,規定斬得敵人中士首級一顆,賞予爵位一級。若宗族沒有軍功,不能列入公族的簿籍,不能享有宗族的特權。另嚴禁秦國百姓
私鬥,對秦百姓私鬥者治以重典。使秦人勇於戰場上殺敵立功,怯於國內私鬥。

3﹒重農抑商,獎勵耕織
秦國地廣人稀,所以商鞅特別獎勵開墾荒地。凡是努力於男耕女織,免除本身的徭役;從事商業與手工業,凡怠墮與貧困者,連同妻子、兒女一起沒入官府為奴隸。

4﹒廢井田、開阡陌
「阡陌」是指每一畝田的小田界。「廢井田、開阡陌」就是廢除井田制,將原來的阡陌與每一頃田的封疆除去,讓農夫可耕新的百畝以盡地利。秦國當時有大量的公有土地,可授予農民,又准許土地買賣,讓農民可以充分發揮民力,以盡地利,國家也因此富強。


作法自斃
      秦孝公去世,其子秦惠文君繼位。商鞅自知之前得罪惠王,想要隱退。此時,有人向秦惠王告發商鞅謀反,秦惠文君於是派人捉拿商鞅。商鞅逃至邊關,晚上想住宿旅店,因未帶身份證件,店主不知道是商鞅本人,害怕新法連坐而不敢留宿。商鞅感嘆道:「制定的新法竟然害到自己真是作法自斃」。最後商鞅被處以車裂(五馬分屍)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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